万章曾拿民间盛传的百里奚自鬻于秦国牧人,后被秦穆公以五张黑公羊皮换回一事向孟子求教。
儒学基本理念、准则和有关知识开始被社会广泛认同,从而使之从原来的诸子显学之一,逐渐转化为社会生活尤其是公共领域普遍适用的一种基本知识。八岁,诵《孝经》《诗》《论》。
在如何看待此期儒学、玄学和儒、释、道关系等问题上,《隋书·经籍志一》经部后叙述经学末流之弊有曰: 先王设教,以防人欲,必本于人事,折之中道。当然北齐熊安生、黄庆,尤其是隋代刘焯、刘炫、李孟悊各自所治,多已兼采南朝经说,故其疏解述义特为孔颖达等重视,除反映了唐初承隋进一步统一南北经学的用意外,也是北朝经学在南北交流和兼容并蓄中不断发展、繁荣的例证。崔氏此书所述大体为东汉乡村之况而有一定的理想成分。体亮心达者,情不系于所欲。再到曹魏、西晋相继禅代堪称成功,遂为南北朝隋唐历次禅代沿用之故事。
但此时儒学发展、发挥最多的自然不是这类言论,而是极尽强调纲常秩序并将之体系化而归为天道的内容,两者内在是冲突的。这类教材在敦煌一带的流行,可谓儒学常识化至唐已完全巩固下来的标志。故曰母之子也可,天之子也可。
王者躬行道德,承顺天地,博爱仁恕,恩及行苇。这都令儒家伦理体系的内涵、公私分际的理据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澄清和辩护。古典政治哲学将这一价值寄托进天无私覆,地无私载,日月无私照(《礼记·孔子闲居》)的形象中,其根本出发点仍是人与政治生活的天生性。固然,现实中没有人是真为天所生的,但这不妨碍儒家相信人为天生是独立于父母生之外的一个存在维度,且有明确的道德意义。
经过学者们对这两个议题的持续推动,儒学研究的政治哲学路径重新打通,其致思的方向之一就是重新支撑起儒学的公共性维度。儒家反复申述的仁者,人也即表达了这一意味。
故孝慈弟友是民庶的首要德性,这一认识在经典中比比皆是,如《大学》以民兴孝民兴弟为念,孟子答梁惠王有申之以孝悌之义(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等。这些都首先属于道德实践的节次与心性修养功夫的问题。总之,儒家基于人既为父母生、也为天生的认识,一则在价值属性上,既认识到孝的自然特质,也深知仁的珍贵意义,二者各有优长。所以,观察爱家人与爱他人的德性何以产生,首先需把握各自纽带与存在方式的意义。
郑玄注:爱其亲者,不敢恶于他人之亲。爱与敬是人子孝顺父母时展现的两种基本情感。进而,将人、仁与天生的关联,扩展到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,又意味着,每个人因身上有行仁由义的禀赋、使命而弥足珍贵,应把每个人都首先当作人本身来看待。《孝经·圣治章》云:人之行莫大于孝……圣人因严以教敬,因亲以教爱。
因此,本文将在前贤讨论的基础上,补充政治哲学的探索,借助经学传统的理论资源,尝试分析家庭伦理与公共秩序在道德纽带、道德能力和适用条件等方面的不同和互动。君子则踏入关涉所有人的政治、社会生活,也只有通过政治事务,才能具备担负所有人生活的能力,护养鳏寡孤独的公共事业,显然非民德民力所能及。
并且这也为了凸显仁对人之为人的意义,董仲舒就明确称:仁之美者在于天。是故,回到儒家伦理实践的原则上,我们注意到《孟子》中亲亲而仁民,仁民而爱物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的主体正是君子。
比直面于天更小的空间是私的领域,从以父为天的家庭生活,到个体利益攸关的范围,乃至个人内在的心灵世界皆是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: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,众心说而从之,从之成群,是为君矣。不过,还有必要考察二者发生的条件与频率。1这都需从早期儒家理解人的存在方式的两种维度——人为父母生与人为天生说起。更直接的是在亲亲相隐之争中,许多守护传统价值的学者做出了重要的理论回应。儒家素来珍视以父子为中心的家庭之爱及其伦理秩序。
《旧唐书·朱敬则传》:盖明王之理天下也,先之以博爱,本之以仁义。既有外部条件,也有个体自身的原因。
儒家看到,既然家庭是一个人主要的生活场所,也就成为他养成良好情感、品性的土壤。事实上,人禽之辨是七十子后学以来儒家的重要议题,儒者透过一种人为天生的标识,进一步确认了人与万物之别。
总之,政教的整体结构如《孝经·三才章》所展现的: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。对于这一类问题,自战国以至汉唐的儒学传统必须被重视,这一段正是儒家以经学为中心建构和发展其政治哲学的重要时期。
这是因为,近代以来围绕着家与私的话题,形成了一条批判传统的思想脉络,影响深远。只有在此背景中,才能完整把握儒家依孝与仁各自的特质,所构建的政教秩序与公私分际。经典中刻画王道仁政,都关照到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(《礼记·礼运》),孟子云: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,文王发政施仁,必先斯四者(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。圣人取类以正名,而谓君为父母,明仁爱德让,王道之本也。
《汉书·谷永传》:天下乃天下之天下,非一人之天下也。可以说,天的观念一直寄托着儒家关于是非善恶、公平正直、均平齐一的价值理想,并深深浸透在中国人的日常观念中。
[4](64-65)沿此方向,论者着意澄清由亲亲推出仁民的伦理径路,来捍卫儒家道德的普遍主义。《梁书·简文帝纪》:非至公无以主天下,非博爱无以临四海。
故孟子称所谓西伯善养老者,制其田里,教之树畜,导其妻子,使养其老(《孟子·尽心上》),这是在政教引导和辅助下发挥家的力量。不过,两种纽带与道德的确各有其特质,值得进一步辨析。
故曰:父(当作天)之子也可尊,母之子也可卑。圣人之教不肃而成,其政不严而治,其所因者本也。教化的目标是期待民能仁爱亲睦、忠信敬善,教化的入手处却是教孝教悌。在此意义上,以孝弟为本而能仁民者是君子,与对君子应要求他亲亲而能仁民,是二而一的。
本文即是借着反思和回应近代以来对儒家伦理的批判脉络,尝试拓宽儒家政治哲学的公共性维度的一种努力,尽管相应的工作还需要更多。然而随着现代化的高速发展,民族心态复归平和,文化传统有了重新表达自身的机会。
延伸至21世纪,围绕亲亲相隐问题持续十余年的争论,从中西哲学传统的激烈交锋,扩展到历史、法学等学科的讨论。[1](16-17)故中国的衰颓皆由知有私德,不知有公德,故政治之不进,国华之日替[1](20)。
[3](30)这进一步凿实了近代中国的普遍焦虑:以家为重的文明特质使中国人公心匮乏,无法建立起公共生活。天,仁也……人之受命于天也,取仁于天而仁也(《春秋繁露·王道通三》)。